第389章 孔家聚众,皇城门前抗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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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9章 孔家聚众,皇城门前抗议

 

下朝之后,李承乾重新购买了一批抡语,用作为范本,发给天下渐渐出现的书籍贩子,同时也让工部另外印刷。

当抡语传出去,经过各种途径,抵达各家。

整个大唐的上层圈子,可谓是轰动。

一些老古板随手翻了翻之后,甚至气到吐血。

而有些年轻人,特别是那种平日里,就不喜欢读书的。

偶然所见之后,反而是奉为圭臬。

在他们看来,这才是真正的论语。

不过,即便是为了自己的利益,天下更多的是‘老古板’。

一时间,不管是年轻的书生,还是年老的书生。

不管是孔家还是和孔家有共同利益者,全都气得三尸暴跳。

如此邪书,他们恨不得找到幕后之人,把他碎尸万段。

实在是太玷污先贤,太冲击三观了。

最着急的就是各地的孔家,这部书最冲击的就是他们。

更何况,随着朝堂的消息传出,李承乾己经明确发话要搞他们,不允许他们再继续掌控教化。

这是绝他们的传承,挖他们的根。

孔家,虽然是有那么一点私兵和恶奴,但要造反的话,还是免了吧。

因此,孔家人飞鸽传书,把自家各支脉,全部召集了起来,进行了一番私底下的磋商。

与此同时,随着抡语的传出,一些不那么固执己见的寒门学子,却是如获至宝。

特别是那些能文能武,以前就觉得论语怪别扭的人。

他们得到抡语之后,发现每一句话的解释,都像是说到了他们心坎里。

随着长安城里的贩卖,一些刚刚学了文字,就想要读圣贤书的百姓,看到之后更是如同打开了天窗。

街头巷尾,客栈酒楼,到处都在讨论。

这些人,多多少少都是读过书的。

真正没读过书的那些,要么是最底层的工匠,要么就是最底层的农民。

他们没心思关注书,圈子完全不同,自然也就得不到这方面的消息。

有人三观被毁,把到手的抡语粉碎成渣,气得吐血,甚至气死的都有。

有人接受度良好,把到手的抡语,看作是一本神书,恨不得不睡觉,努力的理解其意。

整个大唐,因为这一本抡语,就像是捅了马蜂窝一样。

一切有点知识的人,开始互相对喷。

一旦对喷不过,那就上演全武行,可谓是群魔乱舞。

在这种气氛下,全天下的孔家人,开始朝着长安聚集。

他们是来请命的,请李承乾把这部妖邪之书销毁。

他们要裹挟大势,让李承乾收回成命。

在九月初的时候,他们终于聚集到了长安城,聚集到了皇城的门口。

到了这里,他们倒是没有再做过分的事,而是席地而坐,企图让李承乾主动见他们。

同时,他们在这里,也是想让百姓看着他们,不让他们被李承乾‘迫害’。

因为他们没有得到允许,再进一步的话,完全可以给他们制一个谋大逆之罪。

大唐对于谋反类,一共三个罪名。

一,谋反:诸谋反及大逆者,皆斩。

若词理不能动众,威力不足率人者,亦斩!

(即虽未实际聚众,但有谋反意图者仍处死刑)。

二,谋大逆:诸谋大逆者,绞。

若谋大逆者,虽不行,亦斩。(有预谋即处死刑)。

三:谋叛:诸谋叛者,绞。

若“谋叛者,虽不行,亦斩。(有预谋即处死刑)

谋反是图谋反对皇帝、推翻君主政权。

谋大逆是图谋毁坏宗庙、陵寝及宫阙。

谋叛是叛国投敌,均属于典型的聚众危害皇权行为。

现在的孔家,还嚣张不到那种程度。

第一天,李承乾没有搭理他们。

他们在皇城的宫门外聚众,没有拿武器,也没有犯事,更加没有阻挡谁通行,在于唐代的律法来说,他们无罪。

只不过,一般的百姓也没有他们这胆子,如此接近皇城的城门。

第一天,就吸引了一部分百姓围观。

到了第二天,吸引的百姓更多了。

到了第三天的时候,虽然有些百姓觉得无趣,还不如好好的生活,可相对来说,聚集的百姓也更多了,差不多聚集了五万之数。

这个时候,伴随着宫门大开,龙撵的到来,李承乾终于出现了。

孔家的人以为,他们聚集的人越多,对自己就越有利。

却不知道,李承乾本就在等他们聚集人。

要不然,只有他们孔家人的话,他何必去费那个口水?

装睡的人永远叫不醒,何况还关乎到他们的根本利益。

今天,他要把孔家首接打落尘埃。

文脉当然要传承,往后却不能只是孔家一家之言。

孔家也不能成为什么天下圣地,那是对皇权的挑衅。

李承乾在鬼神军团的护卫下走下龙撵,西面八方,也有鬼神军团的人围过来,把百姓和孔家人隔开来。

孔家人有些骚动,差点以为李承乾要首接动手。

站定之后,李承乾淡淡道:“朕听闻,尔等言妖邪之书,并通过孔祭酒上奏疏,希望朕收回成命,是为何意?”

李承乾的话,通过鬼神军团的传递,瞬间传遍全场。

其实不管李承乾也好,孔家也好,心中都十分清楚,各自究竟是为了什么。

但他们今天,都要裹挟民意。

于是乎,自然要从头奏对一遍。

让天下百姓评评理,究竟谁是对的。

“孔子第三十西代孙孔崇基,敢问陛下。

近两个月来,传得天下沸沸扬扬的论语妖邪般注解,究竟是何人所编著?

我等身为孔夫子后人,实乃要言其大逆不道,辱骂我的祖先。

可恶至极,可恨至极,也嚣张至极。

恳请陛下,以造妖书妖言之罪,绞其身!

(自造怪力之书、诈为鬼神之语,涉于不顺者)

否则,我恐家人不服,天下人也不服。

另,捉拿传用以惑众者,亦处绞刑。

其不满众者,流三千里!(被传惑者不满三人者,流放三千里)。”

孔崇基话语有理有据,因为他说的就是大唐的法律。

在大唐的法律之中,的确是有相关条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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